测量标志科普
发布时间 : 2024-10-28 14:19:58 来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测量标志肩负着维持国家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重力系统及其框架的重要职责,它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对我国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测量标志是在陆地和海洋标定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标记的总称。建国以来,国家投入巨资在全国建造了几十万座测量标志,这些小小的标石凝聚了几代测绘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
根据用途和使用期限,测量标志可分为永久性测量标志和临时性测量标志。简言之,永久性测量标志是设有固定标志物以供国家长期使用的需永久保存的测量标志;临时性测量标志指测绘单位在测量过程中设置和使用的,工作结束后不需要长期保存的标志物和标记。北京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类型包括天文点、重力点、三角点、三角网基线点、GNSS控制点、水准点、城区网络RTK控制点七类。
无论是建房修路还是地球科学研究都要依靠具体的位置和高程数据,这些数据都被星罗棋布的测量标志精确标记着,源源不断的为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水利、国防、地震监测等各类建设提供精确的数据。
小到我们住的每一栋房屋,大到国防建设、水利防洪,在建设开工前都需要勘测设计、规划成图。从规划图纸到现实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枢纽就是测量标志,通过它我们可以将工程规划中的每一个点按一定的比例投影在图纸上。施工人员以测量标志为起算点,将施工图中的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到现实世界。测量标志每年向通讯、水利、交通、电力、规划、自然资源等各行各业的用户提供数以万计的成果数据。其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引起标石的沉降、位移,失效地理信息就会被当做偶然误差赋到各项数据中,造成无法估量的工程精度损失,为工程建设埋下隐患。另外,测量标志所具有的地理信息也为科学研究提供重要的依据,在地球科学研究、洪涝灾害、地震监测、空间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测量标志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地理信息载体,在路边、绿地、村落、公园、山间等地随处可见,但大多数标志形式简单甚至只有一个类似钢筋柱的标志,并不引人注目,所以极易遭到人为损毁。希望大家以后发现这些不起眼的测量标志,千万不要随意处置,也希望大家人人都能做测量标志的守护人,为维护国家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安全尽一个公民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测绘法》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本法所称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各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和卫星定位点的觇标和标石标志,以及用于地形测图、工程测量和形变测量的固定标志和海底大地点设施。
第四十三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部门的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二)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三)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四)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毁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故意破坏国家边界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
第二十二条测量标志受国家保护,禁止下列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或者地上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
(二)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电线的;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Copyright©2019版权所有: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蜀ICP备蜀ICP备20020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