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4-24 16:05:03 来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本会会员单位、四川省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会):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以下简称“创新单位奖”)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和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备案,由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设立。根据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创新单位奖评选细则》,现就申报2025年创新单位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院、所、校、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健全的研发机构,较高的、连续的研发投入;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竞争优势,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业务占有率,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3、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厅局级以上科技奖励、技术标准或其它科技成果。
4、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
三、申报渠道及名额
1、各会员单位直接申报。
2、拟加入学会的单位,视为学会准单位会员,也可直接申报(申报材料与入会申报须一并提交,且于奖项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会)可推荐不超过2个名额。
4、各专业(技术、工作)委员会可推荐不超过3个名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单位奖的申报者,须填写《创新单位奖申报表》,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单位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和候选单位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申报者通过学会网站(https://tencent.xiehuiyi.com/?siteId=919),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学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选择“项目管理”→“项目申报”选择对应申报奖项,阅读通知并填报资料。
3、在线填完申报表并确认无误,导出申报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平台。
4、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平台(若彩色扫描件已带单位公章,则无需额外加盖鲜章)。
1) 创新证明(有公章证明)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鉴定意见、验收意见、评审意见等。
2) 专利专著证明
3) 发表论文证明(有公章证明)
4) 经济效益(有公章证明)
需要有协议、合同等证明。
5) 社会效益(有公章证明)
需要有用户单位公章。
6) 其他证明
获奖证书等。
5、所有材料提供完毕后,要点击“提交”确保申报完成。
6、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改动。
7、提交后持续关注平台内的相关通知公告。
五、说明事项
(一)创新单位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二)本通知涉及的《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创新单位奖评选细则》,详见下方附件,请仔细阅读。
(三)本年度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24:00。
(四)获奖单位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五)参与申报的单位,可推选两名人员获得学会颁发的16学时继续教育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黎 苟鹏程
电 话:028-66065616
为了方便工作,请申报人实名(单位+姓名+“单位奖”)加入微信群“2025年四川测绘学会报奖”,若登录显示手机和账号不匹配,请及时联系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附件:
川测学〔2025〕17 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评选的通知.pdf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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